中新社香港12月19日電 (潘瑋)香港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19日下午被裁定5項罪名成立。許仕仁成為香港歷來貪污罪成的最高級官員。
  由6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經過5天退庭商議後,裁定許仕仁8項控罪中,有5項罪名成立,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違反防賄有關條例等。
  同案被告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兄弟,郭炳江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郭炳聯則全部控罪不成立。其餘兩被告,新鴻基地產高層陳巨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
  罪成的4名被告,包括許仕仁、郭炳江、陳巨源和關雄生,即時被收押,等候法庭的求情程序及判刑。
  許仕仁於2012年3月被捕。他被控在2000年6月7日至2009年1月20日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涉嫌多次收受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款項逾2800萬元(港幣,下同)和無抵押貸款共540萬元,以及免租入住禮頓山相連單位。他是港澳兩地特區政府成立以來,被拘捕的最高級政府官員,及首位被捕的大紫荊勛章獲得者(香港特別行政區大紫荊勛章是最高級別的榮譽獎勵,獎勵對香港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
  許仕仁貪賄案2014年5月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開審,經過漫長的審訊,陪審團12月15日開始退庭商議,到19日下午得出裁決。根據規定,9名陪審員中,每項裁決必須有最少7人同意方為有效,如陪審團未能在一天內達成裁決,便會獲安排在法院內留宿,禁止與外界接觸,以避免影響裁決結果。(完)  (原標題: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貪等5項罪成 即時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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