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1日消息(記者李贏)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不久前,媒體報道了內蒙古包頭一低保戶呂某被曝光擁有6處房產;河南省鄲城縣巴集鄉賈莊行政村村幹部張某編造資料為自己和妻子二人辦了7個低保。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今年5月1號開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把以前分別制定和實施的各類社會救助制度整合到一起,是我國第一次從法規層面構建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框架。
  對於社會救助,其實老百姓最關心的就是如何保證公平、公正、讓溫暖真正送到需要的人身邊?對於"人情保"、"關係保"以及各種"錯助"、"騙助"行為,《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是否能有效制約此類事件發生?民政部又將如何加強救助資金的監督管理?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提出對徇私舞弊,以及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等行為將追究法律責任。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的,如果一但被髮現將被停止社會救助,並處於非法獲取的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申請社會救助的對象,在申請流程和審核審批程序中,要進行所在社區的公示,所在地域網上的公示保證對象審核、審定的準確性,資金使用的合理性。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我國低保等社會救助人員超過了7981萬,總支出1740.3億元。從這個數據上來看,社會救助資金的支出並不算少,但執行過程中怎麼監管、保證到達真正需要的人手中?對此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回應,將出重招監管救助資金。
  李立國:對社會救助資金加強財政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來保證社會救助資金不流失。民政部門和其他社會救助部門對於存在的錯用社會救助資金的問題,過去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今後依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更是要加強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工作,以保證社會救助制度實施好,社會救助資金使用好。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的一大亮點是,社會參會社會救助首次以政府制度的形式提出來,對社會力量參與做出了專章規定,《辦法》明確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將會得到哪些方面的優惠政策?參會與社會救助,這將會是社會救助方式新的規範、新的發展嗎?如何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救助,發揮作用?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回答有利好政策。
  李立國:完善慈善機構減免稅政策,使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能夠享有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等支持政策。發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通過委托、承包、採購等方式,把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社會救助服務轉移給社會力量承擔。
  這樣的利好政策如何去看待?還有哪些期待?專業機構和公共學者分別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常務副秘書長肖隆君:條例里剛纔我也看到了,地方政府要通過這樣的一個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我覺得這一點對於完善社會救助的形式、支持社會力量的發展是很有幫助的。作為社會組織的話,我們期待在這一方面能夠有更多具體的一些落實。
  公共學者丁兆林:最基本的事情是首先這種社會救助能夠讓民眾有更多的參與,這個方向永遠是對的。但是現在我們可能僅僅是開了一個小小的口而已,它實際上如果是從政府救助角度來講,它是一個非常局限的問題,或者說它是一個很具體的問題,實際上對於一個社會它要有所進步的話,其實最重要的一點是承認這種非營利組織的法律地位和它的法律價值,所以這一點應該是期待中的這種突破。  (原標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5月實施 將出重招監管救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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